副处级及处级以上干部办理因私护照都有哪些特殊规定?

编辑: 来源: 添加时间:2013年04月23日 00:00

    副处级及处级以上干部在填写北京市公安局印制《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的同时,还需填写北京市公安局印制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在副处级及处级干部填写的《证明》上,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党委章。对于副局级领导干部,如有特殊需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在填写《证明》后,必须由学校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校党委章。同时,本人在工作期间出国,在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同时,还需填报《北京物资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备案表》(在本网站常用下载-出国出境服务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