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办理指南

编辑: 来源: 添加时间:2013年04月23日 00:00

 一、什么是签证及其重要性:

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商贸、留学等必备的条件。

二、学生签证与居留许可

外国留学生一般应当持普通护照和“X”或“F”字签证办理学习注册手续(已录取的外国留学生,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提供相关文件帮助留学生在其国境内申请“X”或“F”字签证)。来华学习六个月以上者,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X”字签证;来华学习期限不满六个月者,申请“F”字签证;以团组形式来华的短期留学人员,也可以凭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电,申请“F”字团体签证。

持“X”签证入境的留学生,须在入境后30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居留许可一般需要2周左右的时间,而且必须是在报到注册之后才可以申请办理。

F签证在华期间可以办理延期,但在华停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L签证入境后可申请变更F签证或变更为X签证、申请居留许可。

请每一位留学生务必注意自己的护照和签证情况,确保不要出现护照或者签证过期的情况。平时外出,要随身携带护照或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以及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三、临时住宿登记

中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必须在入住24小时内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如住在校内留学生公寓,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如果是租住民房或借住在亲朋好友家里,须留学生本人在入住24小时内携带本人护照与房东一起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如果你改变居住地址,则需要重新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如果你到外地旅游,应住合法运营的宾馆,否则需要本人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如果你临时离开中国,或者到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旅行,则需在返回后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请注意临时住宿登记的有效期,如果有效期到期,则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临时住宿登记表应该和护照一起妥善保管,外出时请一同携带(建议携带复印件)。

 

四、首次办理居留许可

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X签证只能一次入境,入境后有效期为30天,学生必须在入境后30天内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的手续。

留学生必须首先到学校报到,并且已经按照法律要求办理完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然后才可以开始办理居留许可。

申请办理学习类居留许可的步骤:

1、办理《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

已经在境外体检的学生,需持本人《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以及护照、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两张2寸照片到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进行体检表验证,验证合格者由保健中心出具《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如果《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有缺项或不合格,则须重新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体检。

在境外没有进行体检的学生,需到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进行体检,同样需要携带本人护照、学生证和两张2寸照片,体检费约400元人民币。请注意体检当天早晨必须空腹。 

学校每学期开学后将组织一次留学生新生集体前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进行体检,学校将派车,请在报到时注意通知及查询相关信息,没参加学校统一体检的留学生可自行前往体检中心体检。

2、取得《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 以后,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申请《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办公室将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然后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3、学生携带以下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居留许可:

o    本人护照(及签证页);

o    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开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

o    盖有学院公章的《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可到学院“常用下载”栏目里下载);

o    来华签证申请表原件(JW201/JW202表);

o    北京物资学院《录取通知书》原件;

o   两张护照规格的照片(淡蓝色或白色背景);

o    临时住宿登记表。

办理居留许可一般需要两周左右,一年期的居留许可收费400元。

注意事项1:学生可以把材料交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老师统一办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委托商联公司代理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许可。学生需另交手续费100元(此项费用由委托的商联公司收取)。

注意事项2:未满18周岁的同学办理签证还需要其它资料,具体请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咨询。

 

四、学习期间临时出(国)境

持居留许可的学生,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出入境(包括前往中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地区),无需重新申请签证。但应注意其临时住宿登记在出境时将自动失效,因此需要在返回中国后24小时内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

持“F”签证的学生如需中途临时出境,必须在出境前20天申请办理再入境签证手续。办理过程是,首先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办理申请表,然后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签证申请。同样,学生出境后其临时住宿登记将自动失效,因此需要在返回中国后24小时内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

学生在学习期间如需出境应在出境前一个月内告知办公室。

五、休学、转校或退学时变更签证

留学生在申请休学、转校、退学、或被我校开除时,一定要办理签证变更手续,即取消现有学生签证,变更为L签证,L签证有效期为自办理之日起15天。

 

六、相关地址

办理居留许可及签证的场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办公时间:8:30am-4:30pm (周一至周六)

咨询电话:+86-10-84020101 

网页: 

乘车路线:乘地铁(2号线或5号线)在雍和宫站下车,东南出口(B出口)

向东500米

体检场所: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淀门诊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德政路10号 

办公时间:8:00 a.m.–10:30 a.m.体验(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6-10-82403675 

网页:http://www.bjciq.gov.cn/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3号线到“西二旗”站,换乘333路(外环)到中海枫莲山庄南门下车,向东100米(乘坐出租车大概70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