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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我校2022年度举办国际会议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各院(部):

为更好地贯彻党代会精神、推进学校十四五国际化规划,同时进一步增强工作科学性、计划性,现开展2022年度国际会议计划预报工作。

组织会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际会议凝聚共识、聚集要素、推动合作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对外工作大局和学校整体发展需要。

请各院(部)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办会等有益做法、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国际会议新模式的同时,严格做好防疫工作,严防疫情外部输入,确保人员安全,落实“四方责任”。

(一)申报原则

按上级要求,此次申报的“国际会议”指与会者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含我国)在华举办的会议。主要包括:国际组织委托中国有关机构举行的年会、例会及其它会议;综合性国际组织在华举办的各类会议;涉及某一专门学术领域或是为某一课题举办的国际研讨会。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国际会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举办国际会议应在会议举办时间的至少四个月前申报,未提前申报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各申报院(部)应按照实际情况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二)申报流程

1.请各院(部)填报《2022年申办和举办在华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表1)。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后纸质版表格由各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表格不需要签字盖章,文件名为各院(部)名称+《2022年申办和举办在华国际会议计划表》,发送至邮箱(见申报方式)。如无拟举办、承办的国际会议,需在表中填“无”后按照以上要求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如有拟举办、承办的国际会议,请各院(部)在会议举办时间的至少四个月前填报《北京物资学院举办国际、双边及港澳台学术会议申请表》(见附表2),并由各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表格不需要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见申报方式)。如果会议超过一定规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需统一归纳信息后预报上级主管部门。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同意函的复印件转给各院(部)。各院(部)在获得批准后方能发出论文征集通知和会议邀请函。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院(部)将上述填写好的纸质版表格送至崇德楼5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jzx@bwu.edu.cn邮箱。

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12点

(四)联系人

党鑫野,8953411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