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我校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工作,规范国际会议报批手续,现将2023年度国际会议计划的报送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上级要求,此次申报的“国际会议”指与会者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含我国)在华举办的会议。主要包括:国际组织委托中国有关机构举行的年会、例会及其它会议;综合性国际组织在华举办的各类会议;涉及某一专门学术领域或是为某一课题举办的国际研讨会。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国际会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举办国际会议应在会议举办时间的至少四个月前申报,未提前申报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各申报院(部)应按照实际情况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按北京市精神,请各单位围绕市里、学校的重点工作、重点发展方向、重点学科建设等理念办会,力求实效,否则无实际意义会议不予举办。
(二)申报流程
1. 请各院(部)填报《2023年申办和举办在华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表1)。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后纸质版表格由各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表格不需要签字盖章,文件名为各院(部)名称+《2023年申办和举办在华国际会议计划表》,发送至邮箱(见申报方式)。如无拟举办、承办的国际会议,需在表中填“无”后按照以上要求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 如有拟举办、承办的国际会议,请各院(部)在会议举办时间的至少四个月前填报《北京物资学院举办国际、双边及港澳台学术会议申请表》(见附表2),并由各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表格不需要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见申报方式)。如果会议超过一定规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需统一归纳信息后预报上级主管部门。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同意函的复印件转给各院(部)。各院(部)在获得批准后方能发出论文征集通知和会议邀请函。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院(部)将上述填写好的纸质版表格送至崇德楼5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angxinye@bwu.edu.cn邮箱。
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2日星期五上午11点。
(四)联系人
党鑫野,89534111
附表1:2023年申办和举办在华国际会议计划表.xlsx
附表2:《北京物资学院举办国际、双边及港澳台学术会议申请表》.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