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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智流程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长期外籍教师聘请流程

 

一、 聘请:

聘请长期外籍教师(来华工作90日以上),有关院系部门需每年10月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下一学年外籍教师聘任计划申请,并在3月底前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以下材料:

1 .  拟聘请外籍教师的护照复印件(包括电子版);

2.拟聘请外籍教师的简历(中英文)(包括电子版);

3.拟聘请外籍教师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包括电子版);

4.拟聘请外籍教师的近期二寸彩照2张(包括电子版);

5.有效的无犯罪证明(含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6.体检证明(签发时间需在6个月以内)

二、相关手续办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收到上述材料,审核合格后,将与外籍教师签订合同,并分别报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和北京市外事办公室办理有关邀请来华手续。

三、 外教报到后手续办理流程:

1、 体检

A如果没有在国外体检,应该空腹到北京市卫生检疫所体检。

B如果已在国外体检,可持在国外填好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和

原始化验单到北京市卫生检疫局认证。如果体检表不合格,必须在卫生检疫局重做体检。认证及体检所需费用均由聘请单位承担,结果约需一周时间。

2、签署合同

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主管领导和外国专家签订聘任合同。一份外教本人留存,另一份待办完专家证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存。

3、办证件

外教持Z签证入境后一个月以内,带外教体检、申办外国专家证、办理健康保险。持体检表、外国专家证、居留证申请表、护照原件等,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居留许可。外国专家证、居留证及保险卡须复印留存,以备通州区永顺派出所检查及今后存档。

四、外教生活、住宿、工资及差旅费报销业务

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办理及进行相关服务。

五、 信息报送及外教管理工作年检汇报

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外国专家局报送上年度我校外教聘任计划完成和执

行情况统计表、效益表。同时按照每年外国专家局的统一要求,撰写年检情况汇报,并将《聘请外国言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送外国专家局年检。并随时报送北京市教委等上级领导部门所需的外教情况统计信息。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