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求:;
凡邀请信均应是从邀请人所在国本土发出的原件或传真件;可以用英文或本国文字。其内容一般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邀请方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
(二)被邀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及职务;
(三)确切而详细的出访目的;
(四)具体的出访时间和停留期限(于X月至X月前来,停留X天);
(五)费用由谁承担;
(六)邀请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正楷打印出其外文姓名和职务。
特殊要求:
(一)日本:须提供邀请方出具的"招聘保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在日停留期限超过15天、或是赴日培训、研修(不管停留多久),均应提供"在留资格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韩国:应提供韩国法务部颁发的"签证发给认定书"原件,部分韩国大公司也可凭经公证的邀请函原件申办签证;
(三)泰国:必须提供盖有邀请单位公章的邀请信原件;
(四)美国:申办签证时,可用邀请信传真件或复印件,但入境美国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五)法国:邀请信中须注明邀请方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号;邀请信原件;若费用由被邀请人负担,需提供费用证明;
(六)南非:须提供邀请信原件;
(七)荷兰:须提供邀请信原件;
(八)瑞士:须提供邀请信原件;若费用由被邀请人负担,需提供费用证明;
(九)德国:须注明医疗保险由谁负担;若费用由被邀请人负担,需提供费用证明;
(十)瑞典:须注明医疗保险由谁负担;
(十一)澳大利亚:若费用由被邀请人负担,需提供费用证明;
(十二)意大利:邀请信中须注明被邀请人在意期间所住的酒店名称、地址、电话号码;若费用由被邀请人负担,需提供费用证明;须注明医疗保险由谁负担
(十三)匈牙利:须提供经邀方所在地警察部门确认的邀请信原件;
(十四)西班牙:须提供邀请信原件;若费用由被邀请人负担,需提供费用证明;
(十五)俄罗斯:须提供经俄外交部或外交部驻地方机构确认的邀请信;被邀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邀请信原件;
(十六)新加坡:须提供英文邀请信;
(十七)加拿大:须提供邀请信原件;若费用由被邀请人负担,需提供费用证;
(十八)奥地利:须注明医疗保险由谁负担;若费用由被邀请人负担,需提供费用证明;欧洲各国均需提供费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