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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国专家证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外国专家证》-《外国专家证》(Foreign Expert Certificate)是外国人在华合法工作的证明,办证机关是北京市外国专家局。要求聘请单位在外籍教师抵达后10天之内办理。

一、持Z签证入境的外籍教师 

1、《外国专家证申请表》,通过北京市外国专家管理系统填写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

2、外籍教师及随行家属的护照复印件(照片页、护照有效期页、签证页、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页)

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存根原件或工作许可复印件

4、《标准聘用合同》中方文本复印件(封面页至签字页)

5、外籍教师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人,家属小一寸照片2张/人。

如来华前未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还需要提交 

6、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外文资料需附中文翻译件)

7、简历复印件(外文资料须附中文翻译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如来华前未办理,须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有由学院负担。

9、转聘外籍教师需要提交上一单位推荐信原件。

二、持F签证入境的外籍教师 

材料同1-2、4-8

三、办理 

1、聘请单位协助外籍教师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具学校公函,并向北京市外国专家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电话:8953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