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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及延期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及延期

 

一、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外国人居留许可》(Resident Permit)是外籍教师在华合法居留的证明。外籍教师须自入境之日起30天内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代为办理),逾期办理外籍教师将会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罚金每天500元人民币。正常办理需要一周时间。

⑴、申请材料 

首次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需要打印在A4纸的两面。

2、《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

4、外籍教师及其家属的有效护照和复印件(照片页、护照有效期页、签证页、最近一次入境验讫章页)

5、住宿登记证明(如外籍教师住学校专家公寓,由公寓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其他须由外籍教师本人或他人持护照到住所属地的派出所办理。)

6、外籍教师本人简历(中文)复印件

7、外籍教师及其随行家属2吋正面免冠彩照各3张

8、转聘外教需提交上一单位推荐信复印件

9、学校公函

⑵、办理 

外籍教师及其随行家属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延期

外籍教师因延聘等原因可以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延期,应首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在《居留许可》到期前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由外籍教授本人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正常办理需要5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取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加急。

⑴、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打印在一张A4纸的两面

2.申请人及其家属的护照、居留许可原件和复印件

3.专家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及其家属2寸彩色近照2张/人

5.学校公函

⑵、办理 

外籍教师及其随行家属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电话:89534111